时间:2016-11-18 09:47:24.0 来源:震害防御处 作者:
各设区市地震局(办),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地震办公室,各安评资质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和《中国地震局关于撤销国家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及撤销省级地震安全性评价评审组织有关要求的通知》(中震防发〔2016〕43号)文件要求,现决定撤销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自发文之日起,不再开展地震安全性评定相关业务,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印章即封存停用。
特此通知。
陕西省地震局
2016年11月9日